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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春风越海入岛 乡村校园共话“典”章 ——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专业委员会“民法典进校园”系列活动纪实
编辑:     时间: 2025-05-30     作者:     浏览: 53

五月的辽南大地,法治春风拂过普兰店的乡野,越海抵达庄河石城岛的滩涂,在四所中小学的课堂里掀起“学典”热潮。正值全国“民法典宣传月”,大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与教育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未保委”)李春光、王健博、于晓旭、孙平、董艳丽、郑如汐、王卓7名专业律师,于5月19日至26日先后走进普兰店区渤海小学、庄河市海洋小学、石城学校(海岛)、第三高级中学4所中小学,以“讲座+互动+宣传”模式开展普法活动,覆盖1945名师生,让民法典从“纸上法条”变为“成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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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域覆盖:四校普法各显“温度”

首站是普兰店区渤海小学(5月19日)。作为教育资源相对薄弱的农村小学,未保委特别设计“趣味普法”课程:李春光律师以“小明的乡村日记”为线索,讲解“被同学推倒受伤谁负责”“压岁钱能不能自己管”等问题。“原来推人会‘闯法律祸’!”四年级学生小蕊举着《民法典校园版宣传手册》说,手册里的“漫画法条”成了她课后和同学讨论的“新玩具”。普兰店团区教育局科普科沙春彦、区团委任林洋全程参与活动并感慨:“偏远地区孩子的成长,太需要法治阳光的滋养。”

5月20日,普法课堂来到庄河市城关街道海洋小学。针对小学生认知特点,王卓律师结合“校园打闹、文具借用”等日常场景,用“同学间的法律约定”为主题,引导学生讨论“哪些行为违法、哪些需要担责”。

5月23日,庄河市第三高级中学的课堂聚焦“权利与责任”。面对高中生,郑如汐律师结合“父母离异后能否拒绝赡养”等现实问题,引用《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条款深入解析。高三学生小张在互动环节感慨,笔记本上记满了“权利清单”。

海岛特别行:石城学校的“法治浪花”

石城学校坐落在黄海石城岛上,乘船是进出海岛的唯一方式。因交通不便、法治资源稀缺,未保委将其列为“重点站点”(5月22日)。活动前,律师团队与王世龙校长沟通后特意调整教案,增加了关于“校园欺凌”的普法内容。课堂上,孩子们的问题像潮水般涌来,手册上的笔记密密麻麻。

长效护成长:法治种子生根发芽

四场活动累计发放手册2000余份,解答法律问题60余个。未保委负责人表示:“从普兰店的乡野课堂到石城岛的滩涂推车,我们看到了偏远地区对法治教育的渴望。下一步,我们将推出‘法治微课堂’系列视频,联动学校开展‘家庭普法小讲师’活动,让民法典从校园延伸到家庭、从陆地延伸到海岛,真正为青少年成长筑牢‘法治护盾’。”

海风轻拂,法治的种子已在四所校园扎根。大连市律协未保委将继续以专业力量架起“法治桥梁”,让民法典的春风越海跨山,守护更多孩子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