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劳动合同法》情况的征询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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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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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已将近一年,在这段时间里,该部法律对我国社会的影响可谓巨大。该法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同时也使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面临严峻的考验。从律师行业层面看,各位律师在相关业务迅速增长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业务素质与专业水平的严峻挑战。
大连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作为大连律师协会以及所有大连律师的劳动法律专业咨询部门,现对大连地区各律师事务所以及各位律师发出如下征询:欢迎各位律师将这一年以来在接触劳动争议案件中碰到的疑难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案例)或在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于2008年12月10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联系我们。我们将整理所征询的问题和意见,并在适当的时间通知您,以召开研讨会等适当的形式答疑解惑。如反应的问题是共性的,我们将以专业委员会的名义与有关部门沟通帮助解决。为方便联系,请您务必在电子邮件中详细注明您的名字、律所及联系方式。
大连市律师协会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
2008 年 11 月 18 日
联系人:卢新宇律师,邮箱:yu7788@sina.com;手机:139-4201-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