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映初心,同行共远航
律师行业的公信力,需要每一位从业者的践行与守护,亦需要内部监督机制的保障。自我担任律师协会监事以来,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千钧。这段经历,让我对“监督”一词有了更深切的体悟。监督绝非简单的制约与审视,其本质是更深沉的守护——守护协会依法依规运行,守护行业赖以生存的公信力基石。这既是制度赋予的权力,更是全体同仁寄予的信任与嘱托。
履职过程中,我视此职责为一面明镜。它既清晰照见协会工作的成效与不足,促使我们持续改进;也时刻映照自身的认知与局限,鞭策我不断学习,提升履职能力。我始终坚持“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服务”的原则,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尺度与边界,力求建言精准而“到位”,履职严谨而“不越位”,审慎用权而“不逾矩”。
我更深刻地体会到,监督的至高境界是协同,是建设性的同行。它不是站在对立面的挑剔,而是基于共同目标与价值观的提醒与扶助。唯有怀揣一颗公正之心,勤勉尽责,方能不负众望。我愿使监事之责,如规尺,公允丈量每一份流程与决策,确保其合规合矩;如灯塔,以其恒定之光,与理事会、秘书长团队一道,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指引航向,规避风险,共同守护法律职业的尊严与荣耀。
前路漫漫,惟有履责于行。我愿与诸位同道并肩,共同守护我们挚爱的法律事业,捍卫法律职业的尊严与时代荣耀。
—————大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杜志华
在监督中服务,于守护中建设
时光沉淀,步履不息。回望近一年前,我怀着敬畏之心,开始了作为大连市律师协会监事的履职生涯。这一身份,不仅是一份职务,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一次深刻的修行。它让我得以在律师行业蓬勃发展的浪潮中,从一个独特而贴近的视角,去观察、思考并参与守护这片我们共同耕耘的法治园地。
我逐渐意识到,监事之职,核心在于“监督”,但这绝非冷眼旁观的审视,而是源于关切与期待的“建设性守护”。监督的最终目的不是为了限制发展,而是为了规范行为;不是为了指责过去,而是为了促进未来。这份职责,要求我们既要有发现问题的敏锐,也要有推动改进的智慧。
回望行业发展,我欣喜地看到,监督机制已从早期侧重于纪律惩戒的单一功能,逐步演变为涵盖决策监督、财务监督、履职监督在内的全方位、体系化治理结构。这一转变,标志着律师行业自治能力的成熟与自信。展望前路,我深感监事会工作仍需与时俱进,持续赋能。我期待,监事会的监督能够进一步“前移关口”,更多参与到行业重大决策的前期论证过程中,及时提供独立、客观的风险提示与合规建议,让监督贯穿于决策的全链条。同时,我也认为,应大力推动监督信息的透明化,通过定期发布详实的工作报告、开放沟通渠道等方式,主动将自身工作置于全体会员的监督之下,以此构建起一种开放、互信、良性的互动生态。
身为一名监事,我始终心怀敬畏。我们手中所执守的,不仅是白纸黑字的规则与程序,更是律师职业的崇高声誉,是万千同行对我们寄予的信任,更是整个行业健康发展的未来蓝图。这份工作需要担当,需要智慧,更需要一份深植于心的、对行业最本真的热爱。
前路漫漫,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我愿与各位同仁一道,继续秉持初心,砥砺前行,努力做一名忠诚、勤勉、尽责的行业守望者,为我们共同热爱的这份事业,贡献光与热。
—————大连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李香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