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开展物业实务交流会议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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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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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省律协举办《关于开展物业实务交流会议的通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25年12月13日9:00—12:30。
物业实务交流会议时间:上午9:30—12:30。
二、举办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线下方式召开。
参会地点:辽宁工会大厦三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限定人数150人,要求省律协民委会全体委员参会,其他参会人员以报名确认为准。
三、会议内容
1.专题分享,邀请鞍山市岫岩县人民法院赵洋法官、沈阳市浑南新区人民法院杨法官进行专题分享。
2.实务交流,结合本地实务,由民委会委员代表介绍本地处理物业纠纷的实务经验分享。
四、相关要求
1.参会人员需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民委会委员于8:50前到场)。进入会场前完成签到。
2.参会需提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12月11日,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联系人:刘柏逸联系电话:13504941352。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5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