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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征募辽宁省 “金融特派员” 法律专业人才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26-02-06     作者:     浏览: 25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金融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充实金融法律专家资源,助力全省金融强省建设,根据《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征募辽宁省“金融特派员”法律专业人才的通知》要求,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个人或团队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遵守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近5年无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及信用惩戒记录,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称职。

2.履职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能保障参与专家咨询、课题研究等工作时间,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及金融法律专业工具。

3.业务资质:持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具有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证等金融及相关领域专业资格的优先入库。

4.业务经验:具备8年以上金融法律服务相关业务经验,近5年内曾办理过有影响的金融法律服务业务。曾从事审判、检察、立法等金融相关法律业务的,工作年限可计入专业执业年限。

5.执业信誉:无伪造材料、学术不端等违规行为。不存在因承办相关业务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相关行业协会行政处罚、行业处分、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申报人可以是律师个人,也可以是律师团队。

(一)申报人是律师个人的,按如下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可附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证等相关领域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可附曾从事审判、检察、立法等金融相关法律业务的证明(需明确从业时间)。

2.身份证复印件。

3.申报人简介,可参考附件模板填写。

4.承诺书,(主要内容包括:5年内无党纪处分、行政处罚、行业惩戒、信用惩戒记录、学术不端等负面记录;保证其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

5.近5年办理的3个典型业务案事例。上市类、融资类业务优先(诉讼案件需附裁判文书,非诉讼案件需附委托合同等相关证明)

6.可附其他能够证实专业能力的材料。

(二)申报人是律师团队的,除团队每位律师需提交以上材料,还需额外提交一份包含团队介绍、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近年来团队主要业务情况及案(事)例的说明。

申报材料要装订成册,设有封面、目录和页码,并以电

子版方式申报。所提供的原件要扫描成PDF版。

三、相关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需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符合要求。

2.请于2026年2月10日前,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大连市律师协会指定邮箱。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金融特派员+律师事务所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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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滕广新

联系电话:18041108680

联系邮箱:lxmsc@vip.163.com

联系地址: 大连市中山区港隆路151号国合中心15层

 

附件:

个人简介

姓名,性别,某年某月出生,民族,政治面貌,学历,(职称)。某年开始律师执业,现执业于某某律师事务所,(任职)。(现任某市律师协会某职)。(现任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曾于某年办理某金融业务〔最多写5个〕。(曾发表金融类的论文或著作)。(曾荣获某等称号)。

注:(   )中如没有的,可以不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