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大连市律师协会艺术团成立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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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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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艺术团各位成员:
根据协会会员事务委员会工作计划,拟于2009年9月18日召开大连市律师协会艺术团成立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9年9月18日上午9:30
二、地点:市律协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市司法局有关领导、协会领导、艺术团全体成员
四、会议内容:
1、张玉良副会长讲话并宣布成立艺术团;
2、张耀东会长致贺词;
3、张玉良副会长宣布团长、副团长;
4、团长发言;
5、三个节目:
小提琴独奏《梁祝》(表演者:陈捷律师)
诗朗诵《向祖国报告》(表演者:付军军律师)
合唱《半个月亮爬上来》(表演者:协会合唱队)
6、市局领导讲话。
五、要求:
1、合唱团老队员要着演出服装,佩戴红花,所有节目表演者务于9月18日8:30到会,提前排练一小时。
2、会后立即召开艺术团第一次工作会议。
3、本次大会不许请假。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