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关于召开2009年第二次全委会紧急通知
编辑:
时间:
2009-08-19
作者:
浏览:
837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省律协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紧急通知,我市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拟于8月21日召开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9年8月21日下午2:30
二、地点:市律协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全体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同时欢迎感兴趣的其他律师参加。
四、内容:对《律师承办城中村改造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承办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法律业务操作指引》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五、各委员如无特殊情况务必出席。
联系电话:82305666
联系人:高瑞颖
大连市律师协会
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0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