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局律公处《关于召开全市律师事务所主任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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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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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市局决定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7月19日(周日)9时;
二、会议地点:市局29楼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1、部署大连市律师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活动安排;
2、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
四、参加人员:各区市县司法局主管局长、律公科长,市律师协会会长、秘书长,各律师事务所主任;
五、要求:
1、按时到会,没有特殊情况的不得请假。
2、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必须于7月17日下班前通过书面形式请假,经局领导同意后安排指定人员参加。
大连市司法局律公处
200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