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法援中心《关于调整2009年下半年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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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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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辽宁省信访局、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就2009年下半年法律援助参与信访工作的人员名单作出适当调整,将部分法律援助志愿者充实到政府涉法信访工作中。希望各律师事务所按照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及时作好安排,保证参与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大连市法律援助中心
200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