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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度三省一区律师交流会论文的通知》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26-07-24     作者:     浏览: 38
全市各律师事务所、全体执业律师:

现将《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征集2026年度三省一区律师交流会论文的通知》转发给你们,2026年度东北三省一区律师交流会拟于今年10月在沈阳召开,现面向全省征集参会论文。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助力东北全面振兴,充分展现我市律师专业研究能力与法律服务实践成果,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全市论文征集、报送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方向及参考题目

本届交流会拟采取主论题与分论题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其中,设置主论题1项、分论题4项。

(一)主论题

法治赋能营商环境 助力东北全面振兴。

(二)分论题

1.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以法治实践提质增效 赋能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与民营经济发展;

2.涉外法治建设-总结涉外实务经验 赋能三省一区对外开放与产业升级;

3.法治政府建设与基层治理赋能-深耕法治实践场景 推动律师行业深度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4.数字经济与律师行业数字化转型-立足数字法治实践 赋能东北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

二、征文范围

全市的执业律师(不含实习律师)可以结合东北三省一区律师行业特点,围绕交流会主题及分交流会主题,按照所列论文参考题目(见附件)但不仅限于参考题目撰写论文。

三、投稿须知

(一)投稿论文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律师从业基本要求。紧扣全面依法治国大局,立足我国法治实际客观开展研究,观点立场端正,导向积极正向,不得出现违背法律法规、政策精神及有损法治权威的不当论述。

(二)投稿论文坚持专业理性、建设性建言,结合东北地区发展振兴实际,有的放矢,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实践性与前瞻性,能够为东北区域法治发展与振兴实践提供有价值的专业参考。

(三)投稿论文应当未公开发表且未在其他公开征文活动中获奖。严禁抄袭、拼凑、AI生成等非自主原创论文。论文作者应当对投稿论文原创性负责,并同意承办方对其投稿论文与其他入选论文一起编辑出版。

(四)投稿作品文体为论文,不接受案件讲解、情况汇报、经验介绍、领导讲话等性质的文章,字数4000-5000字,重复率不高于50%。

(五)论文统一采用WORD文档进行编辑,纸张大小为A4纸(21厘米×29.7厘米)。主标题在第二行居中排,使用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副标题为楷体三号字,一级标题为黑体三号字,二级标题为楷体三号字,三级标题使用仿宋三号字,序号使用仿宋字体的阿拉伯数字加点,如“1.”,正文为仿宋体三号字,默认字体为仿宋体三号字。上下页边距为3.7cm、3.5cm,左右页边距均为2.8cm、2.6cm,正文行距为28磅,首行缩进2字符,页码使用四号半角宋体的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线边缘7毫米。页码对齐方式为中间,注释采用脚注。

(六)律师投稿邮件标题统一为“三省一区投稿+大连市+作者名称+作者单位”。首页脚注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投稿截止时间:2026年8月17日。逾期未报送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四、论文评选

市律师协会负责我市论文的筛选和初审。我市至少择优推荐12篇合格论文上报辽宁省律师协会;推荐论文应覆盖交流会一大主论题和四大分论题及四大分论题下设12个撰写方向,所有推荐论文按照论文质量由高至低进行排序。辽宁省律师协会将从中评选出获奖优秀论文推荐至交流会。

本年度交流会将编撰印制论文集,将各省(区)获奖论文收录进论文集。交流会邀请部分论文作者参会,并遴选部分获奖作者作主题发言交流。

五、报送渠道与联系方式

投稿邮箱:dllx_jypx@163.com,邮件名称标注为:“三省一区论文推荐+律所名称+作者姓名”。

咨询联系人:辛律师、赵律师

联系电话:15566982028、18604267065

附件:2026年度东北三省一区律师交流会论文方向及参考题目.pdf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