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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招募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的通知
编辑:     时间: 2026-08-19     作者:     浏览: 107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充分发挥律师涉外法律服务职能,充实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工作力量,更好服务我省对外开放、涉外企业,省律师协会面向全省招募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现将辽宁省律师协会《关于招募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严格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现场值班,为涉外企业提供跨境投资、国际贸易、涉外知识产权、涉外合规、跨境争议解决等公益性法律咨询服务。

(二)做好值班台账登记,完整记录咨询事项、答复要点,按要求报送值班工作情况;遇重大敏感、涉外风险事项第一时间上报。

(三)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诉讼、法律查明等多元渠道化解涉外纠纷,协助对接涉外法律服务相关资源。

(四)参与涉外法治宣传、业务研讨、案例整理、法律服务指引编制等相关工作,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涉外法律服务任务。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宪法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执业理念端正,大局意识强。

(二)已进入各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近3年未受过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律师协会行业处分,年度执业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三)具备涉外法律服务实务能力,熟悉国际贸易、跨境投资、涉外合规、涉外争议解决等相关业务;掌握外语、具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办理过涉外案件者优先。

(四)热心公益法律服务,能够服从中心统一排班调度,保障值班时间,具备良好沟通能力、风险识别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现场值班、业务研讨等相关工作。

三、值班方式

采取现场值班模式,实行轮值制度。中心统一制定排班表,值班律师按排班开展服务。值班地点为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7号,金融中心B1座27层),值班时间: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6:30。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值班补贴,午餐、交通、住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报名及遴选程序

(一)报送材料(各市律师协会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报名)

1.《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报名表》(附件1);

2.律师执业证扫描件;

3.涉外业务相关经历证明材料(案件简介、业务成果等,可选);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报送,扫描件电子版一并发送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格式:涉外值班律师报名—XX市。

(二)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

(三)资格审核与遴选

省律师协会会同省司法厅涉外法治工作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执业年限、涉外业务经历、业务能力等择优确定值班人选。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律师应当严格遵守中心各项管理制度,恪守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值班从事有偿招揽业务等违规执业行为。

(二)严格服从排班调度,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须提前履行调班报备手续,不得无故缺席值班。

(三)省律协对值班律师实行动态管理,对履职不到位、违反执业纪律的,及时调出人才库,不再安排值班任务。

联 系 人:李晓君

联系电话:0411-81800529

报送邮箱:lxmsc@vip.163.com

附件:辽宁省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值班律师报名表.docx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