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所主任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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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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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五届十一次会长办公会的决定,现将召开所主任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09年5月15日(本周五)下午1:30分。
二、地点:律协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各所主任
四、会议内容:
1、华洋副会长通报我市律师被投诉情况,并进行执业风险防范警示教育,到会人员座谈;
2、张耀东会长就大连市律师行业发展、律师事务所管理以及律师业务创新进行分析,到会人员座谈;
五、要求:
1、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必须参加会议,不得委派其他人员代替。
2、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请将书面请假条(加盖所印章)传真至协会秘书处,将另行安排时间补课。
3、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将予以通报。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9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