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辽宁省律师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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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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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目标。按照省司法厅党组的工作部署,经省厅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建三个律师法律顾问团,每个法律顾问团由100名执业律师组成,顾问团分别由沈阳、大连、阜新市司法局负责协调有关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推荐选聘优秀的律师组成。大连律师法律顾问团为第二法律顾问团,分别由大连、丹东、营口、锦州、葫芦岛的执业律师组成,大连律师法律顾问团的职责是要围绕“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市司法局李晓林副局长担任顾问团团长,协会张耀东会长担任副团长。
根据省厅要求大连律师法律顾问团应包含70名大连执业律师。现决定公开选聘顾问团成员,有意愿参加顾问团的律师请以所为单位报名至协会秘书处,截止日期为14日下午3点前额满为止。
联 系 人:潘波
联系电话:82305666-607
传 真:82306002
联 系 人: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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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82306002
大连市律师协会
200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