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大连市律师协会讲师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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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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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进律师之间的业务交流,积极向社会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提升大连市律师的业务水平和整体形象,根据业务指导与职业培训专门委员会提议,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决定成立大连市律师协会讲师团。现将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大连市律师协会讲师团由我市的专、兼职律师组成,讲师团人数暂定为20 人。
二、工作职责
1、为全市律师业务培训时授课;
2、接受协会安排,为社会各界宣讲法律知识授课;
3、组织编写律师培训资料或教材;
4、完成讲师团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讲师团的律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执业五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演讲表达能力,能胜任授课任务;
2、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良好口碑,无违纪和被投诉纪录;
3、具有无私奉献精神,自愿、不计报酬的为全市律师授课,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
四、讲师团成员确定程序
讲师团成员采取自愿报名,经业务指导与执业培训专门委员会初选,报会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的方式组成。
五、报各时间
自2009年5月18日起至5月31日止。
六、报名方法
申报参加律师讲师团的律师填写报名表(附后),加盖本所印章送至或传真至协会秘书处。
七、要求:
各律师事务所要重视律师讲师团的组建工作,希望广大律师踊跃报名。
业务指导与执业培训专门委员会
2009年 5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