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我市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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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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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律师事务所各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2007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现就《关于做好我市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大司政发[2007] 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推荐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关于推荐的名额
各党支部要按照省、市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提名条件、程序以及工作要求,在全市党员中推荐7名出席党的十七大代表,其中,推荐党员领导干部3名(含市领导1名),在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中推荐4名。
二、关于推荐的要求
1、要站在全市的角度,从市区领导、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贡献的专家学者、英模人物中的党员中提名推荐;
2、推荐的人选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
3、可以优先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妇女和少数民族人选。
4、各党支部接此通知后,请立即组织党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开展好“党员先锋岗”主题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5、各党支部务于1月18日上午11时前将本支部推荐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填报名册和统计表)传真报律协党委(秘书处传真83787731);
6、律协党委将各党支部推荐的人选集中后再反馈给各党支部征求意见,务请于1月18日下午4时前再报律协党委(传真同上)。
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
200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