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协简报:大连市律师协会召开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
编辑:
时间:
2008-03-27
作者:
浏览:
10153
大连市律师协会简报
2008年第3期(总期第141期)
大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3月22日在仲夏花园酒店举行。这次大会是在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两会”精神,加快建设东北亚国际性城市步伐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盛会,是强化我市律师队伍建设,提高律师政治、业务素质的一次动员会,是努力实现行业发展和自律,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一次传承会。大会审议通过了第四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大连市律师协会会费使用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理事、监事等选举办法。大会通过了《大连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稿,通过了《关于加强律师文化建设的意见》。
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理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张耀东当选会长,文柳山当选监事长。梁军、王恩群、杨家君、华洋、张玉良、罗力彦当选副会长。大会选举朱君莉等39人为理事会理事,选举付军军等5人为监事会监事。
大会推举第四届理事会会长王法瑞为名誉会长。大会向多年来为律师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老领导王法瑞、刘振绪、徐英卿敬献鲜花,致以诚挚的慰问和感谢。
大会就四届理事会三年来的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大会代表对《章程》等文件提出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省司法厅赵东岩副厅长代表厅党组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出席会议的各位律师代表表示亲切的慰问。赵东岩副厅长充分肯定了大连律师在全省律师中的重要位置和作用,希望大连律师协会在大连市委和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两结合”管理体制,继续加强律师队伍的政治和业务建设,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总要求,不断提高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五点一线”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市政协副主席崔庆群作了重要讲话。她肯定了近年来大连律师协会所做的工作。认为,伴随着我市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进程,律师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律协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律师行业的改革与发展,科学有效地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与律师行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强了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先后开展了服务宗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等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律师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和树立了一大批先进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典型,在全社会树立了律师队伍良好形象。市律师协会积极带领律师参政议政,为党委、政府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省市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2007年以来,市律协组织全市律师开展“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主题实践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好评。希望大连市律协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主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行动,自觉地把自己的执业活动融入到推进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去。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律师行业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律师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律师事业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都本有对市律协四届理事会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有效地贯彻了司法部“两结合”的管理体制,既强化了司法行政机关管理的职能,同时又调动了广大律师参与自我管理的积极热情,对提升我市律师形象和社会地位起到积极作用。都局长对本届理事会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和希望。他指出,要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通过提高广大律师的政治素质,使广大律师进一步坚定信念,明确方向,服务大局,发挥作用,恪守诚信,树立形象。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和广大律师要以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为新的起点,按照党的十七大作出的“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律师事业的发展,不断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为率先全面振兴、建设东北亚重要国际性城市、构建和谐大连做出积极贡献。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程学忠,省厅律管处处长李正良,省律协会长潘公明,市司法局副局长李晓林,市民政局、市仲裁委以及各友好协会的领导出席了大会。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市司法局相关处室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重庆、广州、沈阳等十余个省市律师协会向大会发来了贺信、贺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