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专业委员会 | |
主 任: | 许 俊 |
副主任: | 隋永华 张康兄 冯 绪 刘国胜 |
秘书长: | 崔一鸣 |
副秘书长: | 孙 平 王晓旭 郑冬雪 周政 |
委 员: | 安 平 白 枫 常慧扬 陈品澄 蔡 良 迟瑞堂 丛 琳 崔 颉 翟玉雯 董宪涛 董艳丽 都 月 冯丹丹 冯 璇 付珊珊 郝 昕 华 丹 姜 维 蒋丽萍 焦 葳 李 可 李榀品 李双双 李思凡 李维维 李维宜 李慰闻 李毅秋 林 琳 刘怡瑶 刘 雪 刘 洋 雒园园 马 旸 裴 玉 曲瑞雪 宋欢煦 宋伟林 宋晓聂 苏 淼 檀 月 田宝香 汪丽清 王 聪 王 丹 王 娟 王 森 王玉强 王志东 肖 平 闫 慧 杨 惠 杨 颖 张宝峰 张茹文 张艳滢 张 毅 张志鹏 赵 平 赵小凡 赵艳娜 赵熠阳 赵 颖 赵月池 周 涛 康振宇 丁 妍 邓伊琴 韩 霜 姜凯阳 邵 颖 王 璇 |
2025年2月14日,大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专业委员会举办了“2.14玫瑰遇到法典”----婚家律师圆桌会议之《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沙龙研讨,在大连市律师协会一楼会议室召开。大连市律师协会监事阎玉霜,婚姻家事与家族财富专业委员会主任许俊,副主任张康兄、刘国胜,秘书长崔一鸣,副秘书长王晓旭、孙平、周政、郑冬雪以及60余名委员和律师同仁到场参加。会议由秘书长崔一鸣主持。
本次圆桌会议开启专委会委员领学模式,积极调动全体婚家律师参与分享交流热情,现场分别由14位律师结合各自学习心得和实务经验,共同领学《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全文条款。
鉴于领学律师均认真仔细对相关条款结合自身经验进行了解读,为方便各位读者能够详尽查看解读内容,请扫描本文附件二维码获取大连律协婚家委集体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详细版),以便了解更多解读内容。
《司法解释(二)》领学完毕后,阎玉霜监事对本次会议发表了监事意见。阎监事表示,本次圆桌沙龙的成功举办,既体现出婚家委紧跟法律前沿,敏锐度高执行力强的工作态度,同时也体现了婚家委勇于创新、努力调动全员积极参与学习研讨的积极性,希望今后婚家委能多多开展形式新颖多样的培训活动。
最后,许俊主任对本次圆桌会议进行总结。许主任鼓励全体委员要积极参与日常婚家委线上微信群交流学习和线下业务培训研讨,积极发言分享,律师工作经常是独来独往、单打独斗的状态,往往容易忽略集体的力量,俗话说“一个人可以走得很快,但一群人才能走得更远”,希望大家积极参与律协婚家委的学习和活动,共同努力将婚家委浓厚的学习氛围保持下去。
经过两个小时和谐融洽的交流和热烈讨论,本次会议圆满结束,与会律师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大连律协婚家委将继续举办更多高质量的业务培训、讲座和沙龙活动,为律师同仁们提供更多更好学习交流的机会和平台。
附:大连律协婚家委集体解读《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详细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