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 |
主 任: | 张 科 |
副主任: | 周 游 左浩天 于福泉 吴宗炬 |
秘书长: | 马晓甜 |
副秘书长: | 孙晓禹 高山青 姚香伊 |
委 员: | 王新玉 李宏熙 戴宝宇 张 祥 翟一丹 韩 玲 杨 曦 金荣山 王煜文 赵 军 孙大为 侯佳青 魏 杰 孙冠男 赵冬煊 李春光 孙宇恒 李亦赞 王晓旭 王 聪 李源韬 黄 硕 杨元伟 李 玲 杨 柳 李 林 路一平 常 冉 刘 通 冯建军 史天舒 王 楠 郭昭然 董俊宏 李 勇 王久龙 李 伟 张伟伟 冯春梅 祝樊迪 孔 健 党月领 单媛媛 李艳丽 张映晓 于馥侨 宋伯南 黄 博 王庆瑞 陈 轩 马一洲 吴晓佳 高 俊 王金莲 董建文 姜俊山 张忠锦 单雅琦 付军军 王利军 迟瑞堂 吕 金 张 伟 孙梦岚 刘 皓 倪文娟 崔 颉 康振宇 高 建 张肖旸 刘 垠 李海凤 徐鸿竞 封丽媛 许学锋 |
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对2015年9-12月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计划,并确定了每项工作的分管主任。现将已经基本完成的工作情况和拟进行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已经基本完成的工作
1、8月25日律师协会网站公示各专业委员会名单当天,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已经建立主任会议和全体委员两个微信群,目前全体委员中只有2人因各种原因尚未加入微信群,目前微信群热度极高。
2、8月29日上午,召开了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主任马临平、副主任于传治,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金洪智、副主任孙连海、张旭涛、张宝森、秘书长王艳斌参加了会议,副主任周游因在外地出差无法及时赶回请假。会上马临平主任、于传治副主任代表业务研究与培训工作委员会对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指导并提出了要求,会议还通过了2015年剩余4个月的工作计划和2016年的初步工作计划,并明确了各项工作的分管主任,并明确分管主任为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2015年9月2日下午三点半在大连市律师协会一楼大厅将召开本届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还将邀请辽宁师范大学梁剑兵教授与委员们交流陪审团制度的中国实践。
二、拟定的工作计划
1、刑法修正案九的全市培训
刑法修正案九是历次刑法修正案中争议较大,修改次数较多的一次,且有很多改变对刑事辩护工作影响特别巨大,因此拟在10月份请专家到大连为全市律师进行一次培训,内容初定为刑法修正案九的起草、修改、通过背景及对律师的主要意义。
该工作的分管主任为:金洪智、张旭涛。
2、完成制订刑事法律业务指引的第一阶段工作
鉴于刑法修正案九对刑事辩护律师扰乱法庭等问题的入罪及目前我市刑事辩护庭审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拟在2016年底前完成刑事法律指引的制订,本年度,力争完成第一阶段的全面征求意见和第一稿的出台,为明年顺利完成该项工作奠定基础。
本年度分管主任:金洪智、张宝森
3、刑事法律沙龙
刑事法律沙龙的地点为大连市律师协会一楼,参与人员为50人以内,采取自愿报名、委员优先原则,沙龙形式为主讲人选题并主讲,参加人提问,全体讨论,主讲人综合点评的方式,时间固定在每个双月的中下旬,并形成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例行活动。
10月沙龙的分管主任为:金洪智
12月沙龙的分管主任为:张旭涛
4、与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联合举办海上刑法问题的座谈
鉴于刑事法律与其他专业的交叉问题,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拟每年与一个专业委员会进行合作,进行联合座谈。经与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协商,11月将首先邀请大连市海事大学海上刑法问题的专家对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和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举行联合培训。
该工作分管主任为:张宝森
5、对刑事法律专业律师数量、状况进行调查,同时对拟成为刑事法律专业律师的新执业律师数量进行统计,并向协会提交统计报告。
该工作由秘书长王艳斌分管。
6、与2015年新执业律师进行座谈
针对新执业律师在刑事法律工作中的困惑,采取自愿报名,20人一组的方式,进行小范围座谈,由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主讲,新执业律师提问并集体讨论,目的是使新执业律师对刑事法律工作的基本流程有所了解,并对刑事法律工作中的禁忌予以明确。该项工作于2015年进行试点,2016年正式全面开展。
本年度分管主任:金洪智、张旭涛、张宝森。
7、对刑事法律案例整理
本年度拟收集整理优秀刑事法律案例五篇并上传律师协会网站。由分管主任筛选修改报主任会议通过。
分管主任:金洪智 周游
8、对刑事法律论文进行整理
本年度完成第一阶段的论文收集整理工作,2016年进行修改,并最终制作一份电子书,发放给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分管主任:孙连海
9、组成刑事大数据整理小组。
刑事大数据工作较为庞杂,本年度因时间原因只能完成工作小组的组建,2016年完成相关工作。
本年度工作分管主任:张旭涛
10、建立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案例研讨制度并召开不定期研讨会
刑事法律专业会委员或其他律师如因刑事案件较为复杂,准备进行改性或无罪辩护,可将案例提供秘书长王艳斌,其筛选后对不需要集体讨论的予以个别回复,对需要集体讨论的,由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组织集体研讨,并给出意见和辩护建议。
分管主任:金洪智 秘书长王艳斌
11、与市检察院某部门进行座谈
12月与市检察院进行一次座谈交流,具体部门与主题待定。
分管主任:金洪智
12、与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和辽宁省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建立联系。
全国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系分管主任:金洪智
辽宁省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联系分管主任:周游
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将按照上述计划开展2015年9至12月的工作,并在年底工作总结中逐项详细说明上述工作的完成情况。
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
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