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律师事务所、各实习考核人员:
近期,市律协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已完成2020年10月申请考核人员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工作。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辽宁省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引(试行)》和《辽宁省律协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实习人员岗前培训、面试考核工作的通知》(辽律发【2020】11号)要求,现将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0年11月7日(周六)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6:30
申请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自行查看附件一《2020年10月份实习考核人员及所在组别名单》,确定参加面试考试具体时间及所在组别。
二、面试地点:
大连市律师协会(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211号10楼1002)
三、考核方式:
本次面试考核以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整个面试过程采取互动问答方式,每名实习人员面试考核时间约20分钟左右。
四、注意事项:
(一)总体要求
1.请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和素养。
2.请务必认真阅读《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规程》《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引(试行)》的规范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3.按照通知时间及所在组别参加面试,不参加面试视为撤回考核申请,将不予出具考核意见。
4.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的实习证。
(二)参加现场面试考核人员的要求:
1.进入会场的所有实习人员实行“卡码并用”准入制,即“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应显示为“绿卡”和“辽事通个人健康码”应显示为“可自由通行”,进入会场时需要出具两码并配合测温。
2.所有实习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遵守会场秩序,在等待区内不得随意走动或互相交谈,人员之间应当保持合理的距离,不得聚集。
3.按照市律协确定的时间参加面试考核,现场面试考核的人员需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现场表现亦作为本次面试考核内容之一。
五、工作要求
1.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做好实习人员参加面试工作安排,为实习人员提供便利条件。
2.本次没有申请考核或申请考核但因客观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实习人员,须提交书面延期考核申请,由本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律所印章,总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3.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将结合考核结果进行集中复核评议,面试考核结果将在本期面试考核结束后在协会官网进行公示。
联系人:宋述山
联系电话:82305666-610
3.《辽宁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指引(试行)》的通知.pdf
实习管理与考核委员会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