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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积才同志作为一名入党多年的老党员,自始至终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各项方针决策,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在担任先河所党支部书记期间,带领全所党员和律师、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培养青年律师树立正确人生观,坚定不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增强律师职业社会责任感,起到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2010年张积才同志被大连市律师协会党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所在党支部也被评为“先进党支部”。2011年6月,张积才同志被大连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一、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努力建设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律师事务所。
先河所成立于1993年,是大连市首批改制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作为原始合伙人,张积才同志从建所伊始就同其他合伙人一道为新体制下律师事务所的建设进行不懈努力,从建所宗旨到管理体制,一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出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方向,特别是担任所主任以后,无论是人员招聘,行业管理还是业务拓展,都紧密按照上级党委和领导的指示办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觉悟。当社会上一些人将律师认为是自由职业者,律师所应作为商业盈利单位时,张积才不为其所动,甚至当有的律师建议把律师所当买卖做,一切以盈利为目的开展业务时,张积才均予以拒绝,并不惜每年自己掏钱为所里的规范管理和正当的业务开展而付出,使全所的工作始终沿着正确轨道进行。与此同时也经常关注整体律师事业的发展方向,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2011年当有的律师以个人名义通过网站发布成立大连青年律师发展联盟信息时,张积才第一时间进行了解,并通过协会予以纠正和制止,避免了一起可能引发的敏感事件发生。
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勇于在法律服务领域探索和创新。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理论后,张积才同志能够认真学习、领会这一科学理论实质,把握内涵,并在实践中积极贯彻,不仅在所代理的案件中坚持正义、维护法律,而且还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法律服务领域所涉及新问题,不断拓宽法律服务领域和业务范围,将企业文化建设、员工素质教育以及公司合规管理,内部控制等融入到法律顾问业务中,在企业界引起良好反响。
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注重青年律师培养,为党的建设和发展储备后备力量。
随着律师事业的不断发展,很多有志青年加入到律师队伍中来,针对青年律师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特点,张积才同志始终把培养青年律师和发展青年党员作为自己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不仅生活上关心,业务上帮助,并且以身作则起好表率作用,就青年律师树立远大理想、抱负倾注更多心血,教育青年律师要先做人,后做事,言传身教,促进青年律师早日成熟起来,毫无保留向青年律师传授自己的办案经验和技巧,并激励青年律师向上、奋进,通过上党课、谈心的方式号召青年律师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注重发展青年律师党员,三年中先河所共有二名青年律师加入中国共产党,多名青年律师提出入党申请,为壮大党的队伍,储备党的后备力量做出一定贡献。
四、强化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为化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努力。
张积才同志在从事律师业务中,除了案件本身的代理工作外,还就案件外所涉及民生和社会安定方面关心,具备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如2009年春节前,他在代理某刀片厂的债务纠纷时,因原告将该厂的全部资产和银行账户申请法院查封,不仅使该厂百余名职工不能按时开资,而且其医保、社会保险费用也无法缴纳,引起全厂职工很大震动,有人呼吁集体上访。张积才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大家讲解法律政策,在说服、疏导同时,多次与法院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矛盾,避免了一起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2010年张积才同志在担任另一起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时,了解到企业职工二年多未领取一分钱生活费,在明知不是份内工作情况下,不辞辛苦多次往返金州与市内之间,说服投资人先行支付部分职工生活费,并在2011年春节前使职工的全部生活费得以发放,妥善解决了职工的实际困难,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热心帮助弱势群体,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张积才同志自从事律师工作以来,近20年来不收取任何法律咨询费,无论是在什么情况下,受咨询的群体和个人无法用数字能统计出。2008年在代理一起“见义勇为”赔偿案件中,他不仅义务帮助受害者进行索赔,而且还为其垫付部分诉讼费,案件结束后,仍然奔走于政府相关部门,为受害人争取“见义勇为”称号评定;最后市见义勇为办公室感叹,受害人能获得政府表彰,完全是律师从中努力的结果。张积才同志还利用业余时间,走访社区、街道,为弱势群体提供相关帮助,包括捐款捐物,2008年汶川地震发生时,他在不同地方先后五次为灾区捐款累计金额5000余元,先后为大连市近10所中学进行义务普法教育。
六、带头弘扬正气,办事公正、廉明、大度。
张积才同志在所担任的社会职务中,无论是政协委员还是律协监事,都表里如一,坚持原则,弘扬正气。当社会上流行打官司为打关系的不正风气时,一些人更注重官场上的不正之风,每当此时,张积才同志都能摆正关系,不为所动,通过讲事实、摆道理,说服周围人们能正确认识社会所发生的事,强调社会正义和大方向,他经常对别人说:不求做一名大律师,但愿是一名好律师。张积才的这种做人原则和做事风格,已在律师业内留下极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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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张积才 性别: 男 出生日期: 1958-01-26 民族: 汉族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 学历: 本科 职称: 无 执业类别: 专职 业务特长: 民商 执业证号: 12102198810853493 主页: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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